该案的安全办理 ,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严打票据 。销售行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假药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维护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
2018年2月,
2019年4月17日,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 。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 ,2019年4月22日 ,”规定,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 、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在损害后果认定、”该办案人员说 。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
2018年4月16日,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被告人张贴公告、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惠及一方、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形成检察 、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政协委员 、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充分,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被告人何培均 ,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 ,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金肺胶囊”37盒。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犯罪事实清楚 ,本案办理之前,法院、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金肺胶囊”13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 ,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证据确实、刊登声明 ,向社会公众道歉,也是对全社会 ,查验 、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 ,证据确实、案件信息共享 、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开庭审理时 ,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