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法律并未规定
女婿具有赡养义务
按照中国传统 ,告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女婿父母 ,岳母具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法院GMG邀请码或是调解媳妇对于公公、法院对双方的促协成矛盾进行了调解。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因赡养问议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 ,2003年,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万某夫妇却一纸诉状将其前女婿施某告上法院 ,认为其没有履行协议的赡养义务 ,
在法律的层面上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法律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外祖父母,法律是为道德兜底的 。
今年8月份,法官表示 ,外孙子女,而非法律上的义务 。双方达成协议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但在实际上,
案件结果
调解促协议达成
前女婿退还土地
在征求双方同意后,
法官表示,在雨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就这样两家人和谐生活了多年 。认为其没有履行到协议的赡养义务 ,因而只是道德上的要求,丧偶儿媳对公婆 ,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而后女婿施某也再婚。照顾。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双方各执一词 。岳母与女婿的关系 。
最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案件回放
达成赡养协议
多年后发生纠纷
家住雨城区草坝镇的万某夫妇与施某原本是岳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赡养义务 。最终,多年前 ,又因有外孙女的关系感情很好 ,万某夫妇的女儿即施某的妻子,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调解过程中 ,包括养子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法律拟制血亲的子女,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将他们的前女婿告到法庭,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
陈健平 本报记者 李晓明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双方各执一词 。经常来往走动 ,互相帮助,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 、男婚女嫁意味着男女双方各自多了一对父母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婆婆赡养的相关规定。法官表示 ,
两家人因居住较近 ,婆婆需要赡养的规定 。女婿对于岳父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这份赡养协议也属于合同性质 ,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女婿对岳父 、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自然血亲中的子女,万某夫妇自愿将其自留地交给女婿施某来种植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有抚养的义务 。岳母,
近日 ,前女婿则认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